近日,北京市,凌晨3时许,辅警在监控中发现,有4名形迹可疑的女子在某路段绿化带中穿梭。随后,民警赶到了现场将4人当场抓获。据了解,4名女子平时在附近卖玫瑰花,看到绿化隔离带中的红色月季和玫瑰相似,就深夜组团来剪花,当成玫瑰花出售,这种行为已持续了一个星期。
经查,仅当晚4人就已剪了200余株。近200米长的绿化带,红色月季花几乎全被剪光了。不得不说,这几名女子还真是“人才”,真会做“无本的买卖”。只是,她们的良心难道就不痛吗?玫瑰花代表的是爱情,但她们卖得却不是真正的玫瑰花,那人家买走的是什么呢?假的爱情?真是有够损的!
另外,为什么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种违法不严重,但却足够恶心人的事情发生呢?我觉得,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了。就拿这四名女子来说,即便是被关上几天,但就能改变她们的本性吗?很显然是不能的,下次换个地方继续再偷就是了。而且除了偷月季花,不知道还能偷其他什么东西呢。
所以我建议,应该在法律法规之外,再新增一个“道德信用系统”,就跟个人征信报告一样,只要从事了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情都通通记录在案,扣减相应的信用分,然后再根据扣分程度限制其出行、消费等权益,甚至是下一代的升学、就业等权益。如此影响切身利益及后代前途的后果,那么这些人还敢胡作非为吗?